配资炒股平台查询_股票杠杆在线申请_实盘股票配资操作-实盘杠杆平台 严牌股份: 关于严牌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你的位置:配资炒股平台查询_股票杠杆在线申请_实盘股票配资操作 > 股票杠杆在线申请 > 实盘杠杆平台 严牌股份: 关于严牌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实盘杠杆平台 严牌股份: 关于严牌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01:01    点击次数:181

实盘杠杆平台 严牌股份: 关于严牌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工申贝:前期收购的ICON公司相关资产尚未产生利润实盘杠杆平台

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 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3243        债券简称: 严牌转债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浙江严牌 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440 号)同意注册,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7.8889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788.89 万元(含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为 46,066.97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严牌转债”,债券代码“1232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16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止,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30 年 7 月 9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6,788.89 万元,发行数量为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7 月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债券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2.50%。    (五)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5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16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止,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30 年 7 月 9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七)当前转股价格   当前转股价格为 7.57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 券公司。 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 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 计算公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 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 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 息。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 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30 年 7 月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 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4 年 7 月 10 日,T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 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4 年 7 月 10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4 年 7 月 10 日,T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 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 余额本息的事项。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和当前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5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当前转股价格为 7.57 元/股。   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204,804,000 股增加至 205,771,368 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根据《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严牌转债的转 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7.58 元/股调整为 7.5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 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 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及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 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 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六、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七、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 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 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八、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其他相关说明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严牌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